愛沙尼亞輸華乳品檢驗檢疫要求公告解讀
點擊次數:30次 發布日期:2025-11-10 發布人:管理員
近日,海關總署發布了《海關總署關于進口愛沙尼亞乳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關于愛沙尼亞共和國(以下簡稱愛沙尼亞)輸華乳品,你想知道的都在這里:
一、愛沙尼亞輸華乳品包括哪些?
愛沙尼亞輸華乳品是指原產于愛沙尼亞,用牛乳、綿羊乳和山羊乳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包括巴氏殺菌乳、滅菌乳、調制乳、發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無水奶油、煉乳、乳粉、乳清粉、乳清蛋白粉、牛初乳粉、酪蛋白、乳礦物鹽、乳基嬰幼兒配方食品及其預混料(或基粉)等。
二、輸華乳品生產企業有哪些要求?
輸華乳品生產企業須經愛沙尼亞官方批準或注冊,在愛沙尼亞官方的監督之下且符合中國和愛沙尼亞有關動物衛生和公共衛生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向中國出口乳品的生產企業應當經中國注冊,未獲得注冊企業生產的產品不得向中國出口。
三、為輸華乳品提供原料乳的奶畜需符合哪些條件?
(一)來自符合下列條件的農場:
1.口蹄疫檢疫限制已取消至少2個月。
2.農場沒有發生過牛瘟、裂谷熱、牛傳染性胸膜肺炎。
3.農場在過去12個月內沒有確認的炭疽病例。愛沙尼亞最后的炭疽病例出現于1996年。
4.愛沙尼亞從未確診瘋牛病病例,自2014年5月起,愛沙尼亞被WOAH正式認可為瘋牛病風險可忽略國家。
5.奶畜農場未發現布魯氏菌病、牛副結核病(又稱Johne's disease)、結核病(tuberculosis)臨床癥狀。
6.農場無小反芻獸疫、癢病和羊天花。
7.農場受愛沙尼亞官方或官方認可的第三方機構監管。
8.農場及其周邊地區未因動物疾病按WOAH法典和愛沙尼亞官方動物衛生法規規定而受到檢疫限制。
(二)動物沒有飼喂過愛沙尼亞及中國禁止給動物飼喂的飼料。
(三)執行愛沙尼亞國家殘留監控計劃,并要求企業對原料乳實施檢測。根據愛沙尼亞國家年度殘留監控計劃和原料乳檢測結果,輸華乳品中的獸藥、農藥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殘留不超過中國標準設定的最高限量。
四、輸華乳品的食品安全要求是什么?
(一)輸華乳品應當符合愛沙尼亞、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輸華乳品的乳原料如果來自愛沙尼亞以外的國家(地區),應確保乳原料的原產地事先經批準可向中國出口對應的乳品原料。
(三)輸華乳品在加工和倉儲各個階段應易于識別,不得與不符合本公告規定的乳品一起加工。
(四)用于加工輸華乳制品的生乳中不含應用抗生素期間和休藥期間的乳汁、變質乳,以及初乳(用于加工牛初乳粉時除外)。
(五)乳基嬰幼兒配方食品中未添加初乳成分。
(六)產品采用下列加工工序之一:
1.最低溫度132℃至少1秒的消毒程序(超高溫UHT);
2.如果乳的pH低于7.0,采用最低溫度72℃至少15秒的消毒程序(高溫-瞬時巴氏消毒HTST);
3.如果乳的pH為7.0或以上時,采用HTST程序兩次。
五、存放和運輸有什么要求?
輸華乳品從包裝、存放到運輸的全過程,均應符合衛生條件,防止受有毒有害物質的污染。貨物裝入集裝箱后,應加施封識,封識號須在獸醫衛生證書中注明。運輸過程中不得拆開及更換包裝。